屏边县各乡镇开展《森林法》、《国家、省级公益林管理办法》培训
近日,屏边县为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,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,践行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的绿色发展理念。由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在全县范围内,对各乡镇林业工作人员及护林员开展《森林法》、《国家、省级公益林管理办法》培训工作。
本次培训紧紧围绕修订后的《森林法》、《国家、省级公益林管理办法》进行,对《森林法》的九章八十四条,从森林资源的保护、培育、利用等方面作了系统的讲解,对《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》共二十七条作了详细讲解,国家级公益林管理遵循“生态优先 、严格保护,分类管理、责权统一, 科学经营、合理利用”的原则。对《云南省公益林管理办法》的六章三十九条作了系统的讲解,全面的提高了林业工作人员对《森林法》、《国家、省级公益林管理办法》的认知度,对落实今后的林业和草原工作“谁执法谁普法”的普法责任制起到了重要作用,培训主要由林业和草原局业务骨干负责。
据悉,本次共培训8场次,培训林业工作人员及护林员485人,对今后屏边生态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。